中心馆+社会公益联盟+总分馆运行管理规则 (试行)
发布时间:Jan 5, 2019 | 作者:
中心馆+社会公益联盟+总分馆运行管理规则
(试行)
一、服务体系
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建设”为理念,以“阵地服务、流动服务、网络服务”构架,充分融合互联网思维建立新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平台。以市群众艺术馆馆为中心馆,我市五个行政区的社会培训结构为基本单元,以县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公共文化服务点的“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服务体系。
二、 组织建设
1、管理架构
市文化馆为中心馆,我市五个行政区的社会培训结构为基本单元,县级(市、区)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公共文化服务点。
2、功能职责
中心馆
①对我市五个行政区的社会联盟统一管理,组建规划协调、业务支持、人才培训、创新研究和数字服务五大中心。
②履行市级馆职能,承担整个服务体系中规划协调,对县级总馆提供业务支持、人才培训等职能。
③负责统筹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统一全市文化馆总分馆形象标识,开展对总馆的绩效评估。
公益志愿联盟服务点
在中心馆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做好本场所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培育群众文艺团队、开展文体活动等工作。
总馆
①履行县级馆职能,建立县域内的文化馆总分馆运行机制,承担总馆的统筹、配置、协调、管理的功能。
②在中心馆指导下,参与全市各类文化活动,接受全市面上的资源调配,实施文化员下派上挂,协调各分馆的资源配送。
③制定总馆和分馆服务标准、服务目录。为分馆提供资源、服务、技术、资金等支持,开展对分馆的绩效评估。
分馆
①在总馆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统一规范和要求,履行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等分馆职能,协调所辖村级支馆之间的文化资源配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②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点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开展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
3、工作管理
(1) 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健全调查研究、工作例会、法人治理、绩效评估、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2) 中心馆与公益志愿联盟服务点、总馆与分馆,分别实行统一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识、统一发布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辅导培训、统一效能评估、统一下派上挂。
(3) 建立例会制度,研究“中心馆+社会公益联盟+总分馆”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以及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供需对接、服务效能,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推进实施问题。建立并实施专业部室的创作、研究例会,研究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与运用。
4、公益联盟结构硬件建设要求
(1)、应设置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区;
(2)、活动场地应保障基本文化活动需要,,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内部空间应保证通行便利、出入口通畅。老年、少儿、残疾人活动区域应尽量放在首层或便于安全疏散的位置。
5、 人员配备与管理
①中心馆应建设一支与中心馆服务标准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队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5%。
②每个社会公益联盟机构需配备两名专业教师,社会机构辅导教师应具有独立编排作品并讲授的能力,从事免费开放公益授课,并由中心馆统一聘用、管理。
③总馆应合理配备专业人员队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应不低于80%。总馆应建立文化员下派制度,由总馆统一招聘、聘用,向每个分馆下派1 名文化员,从事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和辅导培训,整理、研究和开发地方民间文化艺术等工作;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域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内流动。
三、 服务监督、绩效考核
1、监督途径
各级文化馆、社会联盟服务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中心馆将开设网上投诉通道,建立馆长接待日,召开公众座谈会,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征集公众意见。
2、意见处理
各级文化馆应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事项和内容,并反馈处理结果,改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四、运行管理
1、安全制度
各级文化馆、社会联盟服务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
各级文化馆、社会联盟服务点应在公共文化活动区域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均应处于完好状态。
3、鼓励机制
中心馆负责对社会公益联盟机构教师发放补贴,并适当提供培训机会。社会公益联盟机构具有优先推荐教师、学生参加省市比赛、演出的机会,市群众艺术馆在根据规定向社会结构购买服务时将优先考虑社会公益联盟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
五、本管理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将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市群众艺术馆所有。
大庆市群众艺术馆
2018年1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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